寿阳县开发荒山荒坡建设仁用杏基地项目
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10-04
一、项目发起单位:寿阳县林业局
二、项目概况:寿阳县林业用地105.8万亩,其中荒山荒坡58.1万亩,西洛镇、羊头崖乡、松塔镇、上湖乡、尹灵芝镇五个乡(镇)18个村尚有11.8万亩荒山荒坡开发,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县统一规则,拟开发荒山荒坡发展仁用杏为主的经济林、生态林,并新建以仁用杏产品为主的加工生产线。
三、投资总额:7615万元。其中前期工程和种植管理投资6500万元,亩均550元;杏产品加工项目投资1115万元。
四、合作方式:合作、独资、股份。
五、效益评估:本项目可改善生态环境,有效控制10万亩水土流失,全县增加覆盖率3 个百分点。经济林8年后进入盛果期亩产值可达1000元,10年后收回全部投资杏产品加工生产线建成投产后,年销售收入12000万元,年利税2200万元,年利润1000 万元。
六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尚玉林(寿阳县林业局局长)
联系地址:寿阳县林业局
:02437
邮编:045400